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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官网改版

2022-04-26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官网改版啦,一起看看有什么新的变化,对考生来说有什么便捷之处吗?为进一步方便考生使用官方平台完成报名、咨询、查询等业务工作,即日起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官网升级改版。具体内容如下:1.原官网名称已调整为【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生可使用搜索引擎搜索该中文名,点击带有“官网”标识的本网站名称,登录鉴定官方网站。2.本网站将为考生提供一键式服务,考生可在改版后的官网首页进行报名登录、预选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证书查询、在线咨询等操作。3.为方便考生了解各地鉴定动态和公告信息,考生可在官网首页的【地方公告】和【地方动态】板块了解查询各地最新鉴定动态信息,可通过【鉴定站导航】登录地方鉴定信息发布平台。后期,我们将不断优化完善网站的各项服务功能,为广大考生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感谢您对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大家通过新版首页“服务咨询”栏目或拨打鉴定指导中心客服电话提出意见建议。官网新版本如下图: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官网改版后,考生报考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以及查看考试公告更方便了,功能区分明确,更容易找到自己想要的信息。2022年消防设施操作员第二批鉴定考核时间: 2022-04-01 08:00:00至2022-06-30 20:00:00| 来源: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官网关于我们海象教育致力于为社会人群提供社会教育、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规划等一系列优质服务。主业务:一(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二)级建造师、造价师、BIM工程师等资格证的考取教学以及为有学历提升需求的人群提供相关的保障教学服务。关注我们了解更多信息

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2022-03-10

根据2022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计划于4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本年度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鉴定内容鉴定工种: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方向: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鉴定等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二、鉴定机构参加本批次鉴定的机构有: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鉴定站。如鉴定站因疫情等原因暂停考核将另行通知。三、鉴定对象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申报条件并取得预报名资格的人员。在鉴定一体化系统中参加过考核且有补考资格(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四、报名资料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可点击附件各鉴定站名称查看。五、报名方式已预约报名考生首先登录预报名窗口,在【个人中心】模块完善个人资料,然后在【上传报名资料】模块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根据短信通知完成后续操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考试服务】板块下的“预约报名考生资料完善操作指南”。补考报名考生需在3月13日8时—3月14日20时登录系统,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报名工作,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名额。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六、鉴定费用具体以当地鉴定公告为准。七、疫情防控具体以当地鉴定公告为准。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2年3月9日          l 来源于: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11-09

江苏、河南、湖北、云南、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经研究决定,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延期考试的地区于11月举行考试,考试采用纸笔方式,现就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于2021年11月13日至14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二、考务日程(一)2021年10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二)2021年11月13日至14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三)2021年11月22日前,组织延期考试地区评卷会议,部署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四)2021年12月7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情况表、数据上报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五)2021年12月28日前,下发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成绩数据,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议,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六)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后一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三、其他事项(一)延期考试地区中,因考试时间调整导致不能参加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将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二)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纸笔考试考务规则〉等文件的通知》(会考〔2016〕3号)组织实施考试。(三)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四)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延期考试各环节工作,及时将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延期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五)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财政部办公厅2021年10月15日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1-09-02

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将于9月2日开始,此次笔试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名公告将陆续上网,请考生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公告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等事项。考生须在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见附件)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并充分了解报考所需的各项条件。同时,在报名系统中首先要求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承诺”确认,否则拒绝报名。附件: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省报名公告         教育部考试中心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省报名公告 序号报考公告  1 北京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 天津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3 河北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4 山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5 内蒙古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6 辽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7 吉林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8 黑龙江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9 上海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10 江苏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11 浙江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12 安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13 福建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14 江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15山东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16 河南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17 湖北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18 湖南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19 广东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 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1 海南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2 重庆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3 四川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4 贵州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5 云南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6 西藏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7 陕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8 甘肃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9 青海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30 宁夏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31 新疆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注:网站将及时补充未提供网页链接的省份报名公告,请随时关注。| 信息来源于:中国教育考试网

关于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1-08-27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有关安排,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于11月6日、7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考试科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二、考试大纲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见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www.cccf.com.cn)“通知通告”栏或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www.cccf.net.cn)“通知公告”栏。三、考试时间11月6日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11月7日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四、报名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报考条件”栏目查询。五、报名事宜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平台按所在地区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等相关事项及报名程序、具体要求,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六、考试规则(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科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五)应试人员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规定。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2月底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26日      信息来源于:中国人事考试网

考生们注意!这些考试延期了!

2021-08-25

考生们注意了,近期,部分考试宣布延期,快看有没有你的。多个考试延迟据司法部消息,原定于2021年9月11日、12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推迟至2021年第四季度;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相应推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延期举行原定于2021年8月20日至22日在全国举行的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多地宣布:本考区注册会计师01 江苏省关于江苏考区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延期举行公告,原定于2021年8月27日至29日举行的江苏考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02 北京市关于延期举行2021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通知:原定于2021年8月27日至29日举行的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含涉外考场)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03 湖北省根据相关部门意见,经湖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研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延期举行湖北考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原定于2021年8月27日至2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04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河南考区延期举行的公告:原定于2021年8月27日至29日举行的河南考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江苏: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停考通知调整江苏考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排(原定9月11、12日举行),施行停考。| 考试通知/通告来源于: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整理于海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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